关于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公示
各学院、单位、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对自评报告持有异议的,于2021年5月9日17:00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附:2021年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湖南中医药大学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