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2023年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及2022年中医药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受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马晓伟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宣读马晓伟讲话,余艳红在会上发表讲话,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作工作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志勇、闫树江、秦怀金、黄璐琦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中医药系统抢抓机遇、团结奋进,推动中医药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全局性变化。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规划,深化综合改革,着力打通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推出一批具有引领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制度框架和治理机制基本完备。中医药在疫情防控中的特色优势充分彰显,筛选出“三药三方”等有效方药,不断完善覆盖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诊疗方案,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成为我国疫情防控的一大特色和亮点。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扎实推进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中医药人才工作纳入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布局,世界卫生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评估会报告肯定了中医药救治新冠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中医药为保障人民健康发挥更大作用。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度不断提升,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机融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发展战略,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特别是过去一年,中医药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在疫情防控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上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切实做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阶段性目标的落地落实和《“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对未来五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开展中医药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医药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医药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切实把中医药放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放在健康中国建设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切实增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历史主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必须坚持”是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医药现代化是实现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医药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要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系统观念全盘抓落实,深化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提升全系统干部工作能力和本领,发扬团结奋斗的优良传统,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奋进之年。中医药系统要统筹实施重大政策、规划和工程,全面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慎终如始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加快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协调做好中药供应保障,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名医堂工程、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旗舰”科室等建设。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把一系列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见到实效。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疗效研究阐释,推进中药创新与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快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中医药力量。
会上,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青海等9个省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中国中医科学院二级院所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卫生健康委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同志,部分中医药高校、中医医院、中医药科研所、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单位负责同志等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