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
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关于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26号)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1〕51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等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完成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我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加强附属医院建设和管理,促进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整顿目标
集中力量对我校附属医院(包含直属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进行一次治理整顿,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校附属医院的管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跨省设立附属医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附属医院。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并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二)医院“一院多挂”。对同时挂牌为多所高校附属医院的医院,原则上按照一家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本科高校附属医院的标准,重新认定其挂靠高校。
(三)拖挂附属医院数量较多。按照地方高校不超过15家附属医院的要求,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规模、科学研究和医学生临床实践教学需求,重新审定附属医院数量。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和自查。10月10日前,我校将按照治理整顿重点问题进行自查,通过全面梳理和认真检查,撰写《湖南省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报告》,并填写《湖南省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自查基本情况表》。
(二)全面整改。12月6日前,根据自查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并撰写《湖南省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整改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坚决整改附属医院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报告》内容包括主要整改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方面。
(三)督察迎检。按文件要求进行整改巩固,认真做好专项督察迎检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将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我校将成立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组,负责治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召开专题治理整顿工作会议,确保我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一)成立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秦裕辉 戴爱国
副组长:熊 辉 刘平安 刘红华
组 员:焦珞珈 刘富林 李铁浪
张湘明 喻 嵘 谢 辉
职 责:全面负责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整治办),挂靠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负责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落实,检查督办工作。
(二)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整治办)
主 任:刘富林
副主任:李铁浪
成 员:吴玉冰 李 佩
职 责:负责与各附属医院沟通,并按文件要求落实完成专项任务和撰写相关文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要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开展高校附属医院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加强附属医院建设和管理,促进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牵头部门,根据现行有关附属医院管理规定,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扎实推进高校附属医院治理整顿工作。
(三)全面整改巩固。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高校附属医院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对机制不健全等无法立行立改的问题,要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从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