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五年总结
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为全面评价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二级学院规划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十三五”的成绩与不足,以规划的实施、以实施的评估带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五年总结评估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及范围
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制定了“一年起步、中期见效、五年完成”的规划实施进度要求,明确了“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系统监测,科学评估”、“分步实施,定期考核”的规划实施推进原则,建立了规划实施“年度考评、中期评估、五年总结”的考核评价机制,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三五”发展规划五年总结评估主要内容为“十三五”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7个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各学院及附属医院规划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应主要围绕“十三五”(2016-2020)期间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开展自评,包括规划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完成情况。
二、评估要求及方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规划评估内容,全面细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人才培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发展与重点学科建设、校园基本建设与文化建设、校园信息化建设、产业发展、“三馆”建设等7个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要提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五年总结报告》;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要认真对照本单位“十三五”规划,提交本单位《“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五年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以指标(学科、专业、课程等)、项目、任务为主线,突出对照规划的完成情况,突出数据、事实,突出实际完成情况与规划的对照对比,做到实事求是、全面客观。
为确保规划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单位应于10月22日前,将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部门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廖娟。
三、评估结果及运用
为建立规划实施带动事业发展的机制,学校将召开“十四五”规划实施部署大会,届时将公布此次五年总结评估的结果,并对“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优秀单位进行表彰。经校长办公会研究,为做好此次五年总结评估工作,学校将组织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审,评定6个规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奖励2万元/个。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年10月15日